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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新與創客

創新是一種思維,現代企業將其轉換為一種行為模式,因為創新只有思維沒有行動,是無法在企業中產生獲利的。
創新字義在拉丁語中的原意有三個:更新,創造新的東西,改變。簡單的說創新的字義就是利用以存在自然界中的資源,
加以創新的進程已經演化為『創新2.0』模式,進化為以用戶為中心的創新思維,這是創新在產業界中運用的思維變革狀況。(如圖一)

(圖一)

 

創新的模式在工業化量產模式進入變革時的今日,大量工業化的商品已經造成市場及消費者飽和到無法呼吸狀況,
創意在此時似乎已經成為一種市場上稀有商品的一種,於是創意的出口便產生一種析興產業聚落『創客』!
也就是俗稱的『製造家文化』族群,和『企業家文化』族群在市場形成一種相呼應的雙角化局勢,這樣的變化是一種值得觀察的趨勢。

(圖二)
(圖二)

 

創客是會形成怎樣的經濟體制?和所謂台灣文創經濟有和不同?創新的運動改革從這裡開始了嗎?
創客經濟可以形成一種制約工業性製造的手段嗎?我心中疑惑好多!

我認為創客經濟如果簡單加以區分,應該可以區分為四大經濟面相:(如圖三)
1) 微小型的商業模式
2) 非完全的營利機構
3) 創意實驗性質強的經濟體制
4) 小型製造的商業規模

(圖三)
(圖三)

 

但是這樣的經濟體,我認為是很難形成一種影響現今經濟規模的,因為如果無法具備『量化』的影響,
『質化』的影響將只是淺面波浪而已,對於由產業結構分瓜下世界經濟,是無法具備足夠變革的浪濤!
很可能只是類似『素人經濟』一般的影響,因為產業的創新能量還是非常充沛的,
尤其21世紀企業都將『創新力』作為一個企業永續發展的核心,此時就需要了解企業創新力和創客創新力的差一點何在?(如圖四)
才不致於產生台灣文創力的類似結果,讓創意變成個人化心情抒發就沒有價值了!

圖四
圖四

 

我非常認同創客的創新力,因為創意需要有群聚效益才能夠有影響力,因此在評論創客經濟前應該先行了解創客的性個特質如何?
不是每個人都是創客的,就算有一腔熱情也不表示就可以貼上創客胸章的!我認為創客必須具備四大精神(如圖五)才算是基本的創客,
就像以前的西部牛仔,必須具備的性格與技術一般,才能夠稱為創客的。

 

(圖五)
(圖五)

 

在全球風潮『創客文化』的當下,我認為企業體制內如何將『創客』引入企業?或是如何在『企業內創造創客』?
將是企業在未來經濟詭譎多變局勢中,仍然可以保有一個秘密武器般的創新能量,這應該也是未來企業耀持續經營與面對的課題。
也許下一期專欄中,我再來討論我對於『企業內創造創客』的看法與作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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